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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必选)

株式会社李安(以下简称 “本公司”)为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0 条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迅速、顺利地处理相关投诉,特制定并公布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 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如果改变使用目的,本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8 条采取必要措施,如另行征得同意等。
  • 1) 个人身份识别
  • 2) 产品咨询
  • 3) 处理客户投诉,包括投诉处理
  • 4) 发送通知
2. 个人信息的处理和保存期限
本公司为实现收集和使用目的,将个人信息保存三个月,但在撤销同意后将立即销毁。但是,如果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定有必要保存时,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令的规定保存一定期限,具体如下。
相关法令 内容 使用期限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法等 合同或订购撤销记录 5年
货款结算及财物等供给相关记录 5年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 3年
展示广告记录 6个月
赔偿和错误付款记录 5年
特定金融信息法规定 身份识别记录 5年
通信保密保护法 登录记录 3个月
国税基本法 纳税金相关记录 5年
3. 信息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针对本公司行使以下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权利。

1) 信息主体可随时针对本公司行使以下几项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权利。

  • ① 申请阅览个人信息
  • ② 要求更正错误等
  • ③ 要求删除
  • ④ 要求停止处理

2) 行使第 1 款规定的权利时,可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细则》附录 8 的格式,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请,本公司将立即采取行动。

3) 如果信息主体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在更正或删除完成之前,本公司不会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4) 行使第 1 款规定的权利时,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人等代理人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交《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细则》附录 11 格式的委托书。

4.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本公司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1) 收集项目(客户咨询)

  • - 必填项目:咨询类型、姓名(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咨询内容、服务使用记录、IP 地址

2) 收集项目(合作伙伴关系)

  • - 必填项目: 姓名、咨询内容、服务使用记录、IP 地址
  • - 可选项目:联系方式、公司/机构/组织名称
5. 个人信息的销毁
本公司在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到期或处理目的实现等不需要个人信息时,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1) 销毁程序:公司选择已出现销毁理由的个人信息,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

2) 销毁方法:采用无法复制记录的技术方法销毁电子文档形式的信息。打印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应通过碎纸或焚烧的方式销毁。

6.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9 条的规定,公司采取以下必要的技术/行政和物理措施来确保安全。

1) 行政措施: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2) 技术措施:管理数据库访问权限、安装访问控制系统、安装安全程序等。

3) 物理措施:漏洞分析室的访问控制等。

7. 个人信息的提供
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原则上不向外界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

1) 产品交付或安装及售后服务所需时(姓名、手机号码、安装区域地址)

2) 用户事先同意时

8. 个人信息的委托
未经用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将信息委托给与本公司签约的送货、安装和 A/S 公司以外的外部公司。今后如有必要,本公司将通知用户受托人和受托业务的内容,并在必要时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
9.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行及其拒绝
未经用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将信息委托给与本公司签约的配送、安装、A/S 公司以外的外部公司。今后如有必要,公司将通知用户受托人和受托业务的内容,并在必要时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
10. 个人信息管理员

1) 本公司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负总责,并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处理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和损害救济。

  • ① 个人信息管理者
    • 姓名:Jeonghyun Seong 组长
    • 电子邮件:sales1@iaan.co.kr
    • 电话 : +82-2-571-2344
  • ②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部门*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部门负责受理个人信息查询申请。
    • 部门名称 : 业务支援室管理组
    • 联系电话:+82-2-571-2344
    ※ 个人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受理个人信息的查阅申请。

2) 因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或业务)而产生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咨询、投诉、损害赔偿等,信息主体可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本公司将及时答复和处理信息当事人的咨询。

11. 权益受侵害时的救济
以下机构独立于本公司,如果您对本公司自身的个人信息投诉处理和损害救济结果不满意,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与这些机构联系。

·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由韩国互联网和安全局运营)

  • - 职责:举报个人信息侵权和请求咨询
  • - 网站 : privacy.kisa.or.kr
  • - (不含区号) 118
  • - (58342) , Jinheung-gil, Naju-si, Jeollanam-do, Korea Internet & Security Agency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 职责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集体纠纷调解(民事和解)
  • - 网站 : kopico.go.kr
  • - 电话 : (不含区号) 1833-6972
  • - 地址 : 03171 首尔市钟路区世宗大街 209 号政府大楼 12 层

· 最高检察院网络犯罪调查处

  • - 网站 : www.spo.go.kr
  • - 电话 : (不含区号)1301

· 警察厅网络犯罪调查科

  • - 网址 : www.cyberbureau.police.go.kr
  • - 电话 : (不含区号)182
12.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根据法律和政策对内容进行增删或更正,我们将在变更实施前 7 天通过网站通知您。

隐私政策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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